各位老师:
2014-2015年春季学期通选课现开始申请(报),请拟申(请)报通选课的老师参照《7003全讯入口登录(武汉)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》(教字[2010]38号) 要求,认真组织课程,填写《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(报)表》报经学院、课部签署审核意见后,于2014年11月28日前由本人交至教务处教务科。
非首次开课的老师,无需签署表格中“各部门意见”,可直接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手续。
请各位老师于十二月中旬上网确认所申报课程是否已安排。
注:通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应在50人以上。
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.doc
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.doc